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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DA发布食品设施注册及提交信息细则
发布时间:2012/6/7 16:51:51  新闻来源:国家食品安全信息中心  点击数:3529
      国家食品安全信息中心5月23日报道,美国FDA公布的《食品安全现代化法》(FSMA)第102条对《食品药品化妆品法》第415(a)(2)条作了修正,要求食品设施在FDA注册同时还需要向FDA提供附加信息内容。特别指出,注册信息要含有该食品设施联系人的邮件联系方式,或针对国外食品设施,要提供注册食品设施的美国代理人的邮件联系方式,并提供允许FDA按照《食品药品化妆品法》对食品设施履行检查的保证。另外,如果FDA确认有必要情况下,可要求申请人提供其他食品类别信息,在FDA确认合理情况下,还可要求提供注册设施内生产/加工、分装、或存放其他食品的信息。
     所有按规定需注册的食品设施都必须在偶数年份的10月1日-12月31日进行注册更新。2012年10月至12月,FDA将开始注册食品设施的第一次全面注册更新工作。此次注册更新工作中还需要提交《食品安全现代化法》(FSMA)第102条要求的内容。随着一些涉及食品设施注册新规定指南的生效,FDA会在其FSMA网址上发布相关信息。更多有关注册信息,可以浏览FDA食品设施注册网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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