用户名: 密码: 忘记密码 收藏本站 服务是一种责任  我们关注会员利益
最新公告:
当前位置: 首页 > 原料基地 > 渔药常识 > 正文
新闻内容
池塘用药6大错误
发布时间:2011/12/9 11:00:10  新闻来源:互联网  点击数:3127

    1.鱼类饥饿时用药:药物被摄食旺盛的健康鱼类大量吞进肚中,不仅起不到应有的治病效果,反而会带来相应的毒副作用。  
    2.药物没有完全溶解:药物有的是块状,有的是颗粒状,有的较难溶解,部分渔民只图省事,将药物草草溶于水后洒入水中就算了事,药物没有充分溶解,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。

    3.混合用药:有的渔民将几种药物简单地混合在一起投向塘中,药物之间会发生化学反应,药效相互抵消,甚至会产生毒副作用。

    4.药不对症:一见鱼病就将漂白粉、硫酸铜、硫酸亚铁、敌百虫混在一起当作“灵丹妙药”泼洒,殊不知对有些鱼病来说,这几种药物对其根本没有效果。  
    5.药物失效:鱼药有保存期,过期的鱼药是无效的,有少数鱼药,虽保存期没过,但因其保管措施不当,药效也会减退。 
    6.剂量不足:有些鱼塘,施药后病情好转不大,其主要原因是渔民只凭经验用药,结果是造成药物剂量不足,药虽到病却未除。

海南省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主办 地址:海口市美兰区大英山西二街法苑里2栋2单元1702室
邮政编码:570204 电话:0898-66533936 传真:0898-66533936 邮箱:xiehui898@163.com 琼ICP备13002980号-1